19日,乌政府颁布143/021号法令,修订2020年7月15日颁布的第195/020号法令第2条对入境人员实行强制隔离的有关要求,两项新增主要内容摘译如下:
1、登机或入境乌拉圭前90天内感染过新冠肺炎者不必遵守入境强制隔离的规定。但需提供登机前20至90天内PCR-RT检测结果阳性或抗体检测阳性证明。
2、登机或入境乌拉圭前6个月内已在出发国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并完成等待产生抗体所需天数后不必遵守入境强制隔离的规定。但需出示疫苗接种国家卫生部门出具的接种疫苗和完成等待天数的证明。
同日,颁布140/021号法令,宣布2021年3月23日颁布的第90/021号法令中有关防疫要求延长至5月30日。同时宣布自24日起将在遵守有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有序开放健身、业余体育训练场所及位于巴西边境地区的免税店等。